ESPN那边文霍斯特又放料了——说詹姆斯要是真去了76人,打算在纽约长租个住处,平时往返费城打比赛。这操作听着就有点意思。

其实之前Shams就提过一嘴,詹姆斯可以住纽约,每天通勤到新泽西卡姆登训练,赶比赛日再飞去费城。您琢磨琢磨,从曼哈顿坐直升机到费城,才45分钟,比自驾快哪儿去了?陆路呢?不堵车一个半小时,早晚高峰?两小时打底,那叫一个煎熬。
说起来,2017年雷迪克加盟76人那会儿,也是这么玩的——家安在布鲁克林,只在费城租了个临时公寓应付工作日。平时自驾往返一个半小时,歇赛日就赶紧回纽约陪老婆孩子。这通勤模式,看来是76人队的“传统艺能”了?
您说,詹姆斯要是真这么干,会不会也租个直升机?毕竟人家可是“空中飞人”级别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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